关于停工留薪期限的相关规定

温州鹿城律师 2025-05-08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的相关规定,停工留薪期限是指在劳动合同有效期间,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停止工作,但不裁员的期间。具体来说,在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困难或者影响生产正常运转的特殊情况下,可以延长停工留薪期限,但必须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确定,且不得超过一个月。在此期间,用人单位应继续支付劳动者工资,并履行其他劳动保障义务。如果停工留薪期限届满,用人单位需恢复正常生产工作,或依法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。若用人单位在停工留薪期间存在违法行为,劳动者有权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四十二条:因生产经营需要,用人单位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,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;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,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,但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四十二条: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,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,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;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,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,但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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