离职员工代扣通知金是否合法
温州鹿城律师
2025-06-24
根据中国的劳动法律,用人单位在员工离职时无权代扣通知金。这一做法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六条,该条款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从劳动者收取任何费用。同时,第四十二条指出,如果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或安排加班而不支付加班费,则属违法行为。此外,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五十条关于经济补偿的规定也不支持这种扣款行为,因为经济补偿是指用人单位应向员工支付的费用,而非相反。因此,离职员工有权要求返还被扣除的通知金,并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六条: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从劳动者收取费用。第四十二条: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小时;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,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,但是每月不得超过十小时。第五十条:根据本法第四十一条、第四十二条的规定,延长工作时间的,应当支付劳动者加班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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