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东菜园地,修路占用多年分文不补贴,集体当
温州鹿城律师
2025-05-12
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、合理的补偿,以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,长远生计有保障。修路占地时,必须依法及时足额支付相应的补偿费用,包括土地补偿费、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、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。如果修路占地未依法进行补偿,那么这种行为就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的相关规定。无权批准征收、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,其批准文件无效,对非法批准征收、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依法给予处分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同时,侵占、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也构成犯罪,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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